这个项目,他包括激活 Office 功能。在 Appinn Talk 讨论了半天,我们也解决不了法律问题。
有同学(名字是乱码就不引用了)看了源码:
看了一下代码,他这个Office激活用的是 KMS 方式。而且这个 kms 的服务器列表 应该都来源于互联网收集的
所以我的看法是:
如果「直接使用这个程序,就能激活Office」成立,那肯定就是侵权啊。
然后,他申请了软著,固定了证据…
是不是就能直接把自己送进去?
这个项目,他包括激活 Office 功能。在 Appinn Talk 讨论了半天,我们也解决不了法律问题。
有同学(名字是乱码就不引用了)看了源码:
看了一下代码,他这个Office激活用的是 KMS 方式。而且这个 kms 的服务器列表 应该都来源于互联网收集的
所以我的看法是:
如果「直接使用这个程序,就能激活Office」成立,那肯定就是侵权啊。
然后,他申请了软著,固定了证据…
是不是就能直接把自己送进去?
评价为讨论的意义不大,毕竟起诉权在巨硬那里,全看巨硬怎么想了,要是有公司用了铁寄;但要是只有普通用户使用且使用人数极低、传播范围极小,按目前全网的office盗版数量来看那可能不会起诉……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只用做计数交流,不开放下载,且到处声明弹窗告知,24h内自动删除自身,这种情况应该问题不大?(非法律相关,仅个人根据之前的巨硬起诉案例臆断)
一句话总之,讨论基本无意义,是否起诉全看巨硬怎么操作
我比较好奇的是,开发者为何用「软著来固定证据」这件事。
微软那边的事情就不要理他们了。
感觉只是又想开源又不想让人肆意盗用,还想证明原创权在自己这里罢了(
也许,如果,假如……
KMS 让用户自己填写服务器地址呢?毕竟这本身也是官方的一种方法
他里面有服务器列表…啊
你再看看原文
总是不明白某些人,执着于申请所谓的软件注册权的意义在哪儿。。。。如果只包含kms组件,不直接激活,那么没有问题,毕竟巨硬也提供官方的kms程序。如果下载下来直接给激活了,那么…你懂得!
源码可以申请著作权.
但是不能因此认定源码违法或不违法.
举个例子:
你写了一本杀手指南的书, 这本书本身是受著作权保护的. 但是内容可能涉及违法因此被禁.
至于是否把自己搁进去, 要看认定.
软件著作权需要作者提供源码, 用于侵权时比对. 这个需要一定比例的源码即可. 很少有人会提供完整源码.
而且版本迭代的原因, 很可能与申请时代码发生变化.
所以, 理论上, 软件激活侵权微软, 本质上不是著作权侵权. 而是涉及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这个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侦破, 是公诉案件.
而对方开发源码(可辩护为学习和研究的目的), 不因此盈利, 通常是不涉及刑事的.
所以, 对方获得软著权利,不是公诉案件的必要条件.
对,的确要分开来看。
但是,我的意思是,他这样申请,是不是相当于固定了证据?
申请著作权时提供的源码≠作者开源提供的源码.
如果认定侵权, 是否申请著作权意义不大. 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说白了, 真侵权不申请也跑不了. ![]()
我只想方便下载office,激活啥的都是附带有没有随便,项目千万别没了……
QAQ
那么换一个角度,假设微软要追究,是不是可以直接拿软著当证据,不需要取证了?
法律上不能.
解释:
首先你要确认侵权,才能去查阅人家的源码. 而源码比对, 我之前说过, 提交知识产权中心的源码不一定是全部代码. 所以这种比对意义不大.还不如直接反编译.
不过GitHub是微软家的, 它可以删库 ![]()
补充一下:
我觉得唯一的作用就是: 作者抵赖这个软件不是他开发的. 然后著作权可以作为证据证明的确是他开发的.
这心路历程我也很好奇哈哈哈,哪有被侵权厂商懒得追究,自己还要主动送证据的
一边想方设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一边又干侵犯别人的权益的事情![]()
1、制作了用于侵权的工具,但没有证据证明制作者有实施具体的侵权行为
若制作者止于这一步的话,争议不大,基本没事
2、公开传播该工具,有事,要是获利了那更大事,但违法还是犯罪还有很多存在争议的空间
3、用户使用该工具,同上
520你们就讨论这呀 ![]()
520我也就讨论这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