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音乐播放器 Winamp 已在 GitHub 开放源代码,但...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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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amp 是一款诞生于 1997 年的音乐播放器,曾经广受欢迎,几乎安装到了每一台电脑上。如今热度不在,也没什么太大的竞争力。不过开发者这两日将源代码放到了 GitHub 上,「开发人员和复古爱好者,这是你们塑造标志性播放器未来的机会。」@Appinn


这次开放的源代码是 Legacy 版本,也就是曾经流行的旧版本。使用 Winamp Collaborative License (WCL) Version 1.0 授权协议,比较重要的几个限制:

  • 禁止分发修改版本:您不得分发软件的修改版本,无论是源代码形式还是二进制形式。
  • 禁止分叉:您不得创建、维护或分发软件的分叉版本。
  • 官方分发:仅允许官方存储库的维护者分发软件及其修改。

以及不支持商业使用。

有点点无聊,不过至少我们有了 Winamp 的源代码。

获取


原文:https://www.appinn.com/winamp-open-source/

更新协议第四条:

贡献

对项目的贡献:我们鼓励您为项目贡献改进、增强和错误修复。 贡献必须提交到官方存储库,并将由维护者自行决定审查和纳入。

权利转让:通过提交贡献,您同意您的贡献中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版权)都转让给Winamp。 您特此授予Winamp永久的、全球的、非排他性的、免版税的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和分发您的贡献作为软件的一部分,而无需向您提供任何补偿。

放弃权利:您放弃声称贡献的作者身份或反对任何歪曲、篡改或其他修改贡献的任何权利。

小蛙没把最恶心的第4条写进去,这就是个钓鱼许可证。

  1. Contributions
    Contribution to Project: You are encouraged to contribute improvements, enhancements, and bug fixes back to the project. Contributions must be submitted to the official repository and will be reviewed and incorporated at the discretion of the maintainers.
    Assignment of Rights: By submitting contributions, you agree that all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cluding copyright, in your contributions are assigned to Winamp. You hereby grant Winamp a perpetual, worldwide, non-exclusive, royalty-free license to use, copy, modify, and distribute your contributions as part of the software, without any compensation to you.
    Waiver of Rights: You waive any rights to claim authorship of the contributions or to object to any distortion, mutilation, or other modifications of the contributions.

https://github.com/WinampDesktop/winamp/blob/community/LICENSE.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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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既想要开源的美名和贡献,又想要闭源的商业好处。

2 个赞

这么快钓到七个人了

相当于仅允许个人阅读代码、修改使用,不准发布呗。

貌似很多人对这个许可政策不满

这一点好像很多大公司都是这样的。

理论上说,无论项目采用了什么开源协议(包括 MIT),贡献者的代码的所有权属于贡献者本人,只要你接受过别人的贡献,并且你和贡献者之间没有签署过《贡献者许可协议(CLA)》的话,那么理论上你只能对你编写的部分变更协议。

所以很多大公司都会用一个 Github Action,当你提交 PR 的时候会自动弹出一个权利转让协议,强制你签署《贡献者许可协议》,只有当你同意之后 PR 才会允许 merge。winamp 则是把这点放进了 License 里面。

《贡献者许可协议》:该许可协议会授予项目所有者永久性、全球性、非专属性、免费的、可转让的许可,用于使用、复制、修改、创建衍生作品、公开展示和分发您的贡献及其衍生作品,并且项目所有者有权在必要时改变许可证。

所以我觉得这点更像是防一手,避免法律纠纷。

当然了,其他点就比较恶心了。

就是因为放进去了才恶心。

CLA 种类很多,倾向各有不同,有些倾向公司有些倾向开发者。这其实都不影响,因为这基本都只在pr时候要你同意。
但现在直接放源码许可证里,和第5条配合,就成了彻底偏向Winamp公司的流氓条款了。这里的“贡献”,就不仅仅指主动贡献了。

具体来说,如果在这之后,他“证明”某一个项目代码和他的项目“相似”,他就能去碰瓷。要么是你违反第5条,要么你就遵守第4条“被贡献”。
你说这是你自己写的,不好意思,证明≠就是,参考视觉中国。另外现在Winamp的拥有者据称之前在搞NFT,我觉得这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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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开源怎么有点不要碧莲

这么远古的东西,那会儿电脑城还在卖盗版光盘吧

我扫了一遍被轰炸的issues列表,发现还有一个瓜
存储库中的 Dolby 版权代码 ·问题 #17 ·Winamp桌面/winamp — Dolby copyrighted code in repo · Issue #17 · WinampDesktop/winamp (github.com)

这团队也属实草台班子

刚刚查了开源定义,这种情况下不应该叫 开放源代码(open source),而应该叫 代码可以访问(source available、Providing access to the source code)。

符合前者的软件为 开源软件,符合后者为 看源软件

详见:

官方又叫 open 又叫 available 的,很奇怪。

source available 和 source open 是一个意思,但是后者容易和 open source(开源)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