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ah
(我 ♥ 鴨科夫)
22
真正的矛盾是這樣
今天我把某樣東西分享出來,"送"給了特定對象
然後發現對方居然把我送的東西轉頭用自己的名義送給了別人
如果因為這件事起衝突,這才叫做矛盾
因為東西送給了對方,對方理應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如果不是這樣,那這前面就該有一些但書才是
但遵守別人的授權方式,這是兩回事
因為別人已經訂好規矩,邊界明確,你不遵守的話,哪裡還有矛盾空間?
錯的很明顯就是不遵守規矩的人,沒有第二種說法了
如果就這都還有"矛盾空間",那就是農村思維了
有大媽路過你家,發現你把新買的家具放在門外,然後就給你搬走了
事後你調監視器才知道誰偷了你的家具,跑去跟人議論
大媽說誰知道那是你家買的新家具? 我還以為沒人要了,上面也沒寫你名字
如果真要計較起來,報了警,就是公訴罪了
法律就寫在那,所謂"我以為"的矛盾空間會消失,變成一邊倒的犯罪
Duah
(我 ♥ 鴨科夫)
23
不過開源授權倒也真的是君子條款
哪怕你有專利權,也對付不了真正的潑皮無賴
例如身無分文的內閣、拿你軟件在自己國內賣錢的三哥
哪怕你是法務強無敵的任天堂,也拿他們沒轍
就像微軟遇到有人使用他的盜版,他也不會找人麻煩,因為不值得
但是,等你有了自己的事業,甚至企業,他們就完全有能耐去搞你了
所以,思維還是要改的,不然教訓都在後面排隊等著
Duah
(我 ♥ 鴨科夫)
26
我話說的重了,對事不對人,別介意~
主要是我看過很多輕視授權內容付出慘痛代價的案例
所以現在對這類細節都比較敏感,如果有人看了這些而不踩雷
那就算做了好事了
ejin
27
那些二手贩子是真的可恨,这种人闲鱼淘宝都有不少,还拿他们没办法。
我自己的话也做软件,也分享不过一般是小范围公开,不收费(懒得收费),有限制比如需要序列化激活,其实这时候就会有人性的恶出现,比如有不是太熟的朋友觉得好用,想要分享给他们的朋友或者干脆就是卖钱,理由例如“重装系统了,机器码变了”(实际上我选择的特征,不会变)。。。。。。也有完全公开的,不过因为见识了这些弯弯绕绕,随便他们去瞎搞。
还有所谓的朋友找我要源代码的,哎,啥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