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若覺得繁體字可以增強聯想,加深印象, 完全可以看看前馬總統的回信.
繁體字對書寫並不友好,即便我最近在學習毛筆字,通常來說毛筆字要用繁體, 還好,顏體要求字寫得大才好看, 其實對我等普通人來說, 寫得大才不會糊成一坨嘎達.
另外, 簡體字並不完全是規定之後才做的簡化, 而是民間早就有之. 之後才有的規範.
二代簡化字更像是偏旁部首, 那才是無跡可尋,飄逸的很吶
比如
另外, 本文用繁體字看起來真的很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