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葛某某在粉丝QQ群中结识了同样运营小说推荐类微信公众号的吴某某。吴某某表示,自己此前遇到粉丝增长的瓶颈,了解到“开×阅读”粉丝量巨大后,想共同推广运营两人的公众号及APP,并通过用户打赏、投放广告、引流带货的方式牟利。“你的公众号粉丝都是‘小说粉’,非常垂直,以后变现起来非常容易。”二人一拍即合,共谋运营推广。
他们在公众号上发布“热门小说推荐”的软文,在QQ群以及社交平台里推广“×读”APP及其使用方法,吸引并沉淀用户,“开×阅读”及“×读”APP的全网粉丝量逐渐达到200万。书迷粉丝们像发现新大陆般奔走相告,却不知自己正踏进流量陷阱——他们看的免费小说越多,贡献的流量就越大,二人“带货”的转化率就越高。他们的每一次免费阅读,都成了吴某某电商后台订单数据的助推器,也最终变成了两人账户里的灰色收益。经审计,数年间二人非法获利达100余万元。
从新闻稿来看, 这事情大概不存在所谓扩大化吧.
那么只能暴论, 互联网其实根本不在乎扩大化, 因为本身就是在搞狗哨动员(
被抓其实是因为这个咯; 但这个稿子故意写成这样, 应该也是想要诱导你认为这类软件也会被查;
但这么宣传, 其实符合所有人的"喜好", 公司达成了震慑效果, 一些圈子也满足了对"邪恶"的想象.
但其实我个人是非常不喜欢这种规训的,
1 个赞
XJW_XJW
(特能拉)
27
这个葛某某、吴某某好像不是原作者,legado另有其人(消息来自小红书网友)
阅读本身我用了好多年了,以前还用书源看书,后面都改成自己去网上找书下载用阅读打开了,毕竟现在书源质量参差不齐,而且经常有各种删减,非常影响阅读体验
用了好几年一次都没遇到过诶
所以可能他们用的是别人改过的版本?
1 个赞
我也是一直用了很多年,没遇到过什么引流大赏,感觉说的都不是一个软件。。。
大致搜罗了一下,开源阅读公众号23年8月突然停更,今年2月复更,作者自述因为生病以及因为一些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更新,估计是进去已经出来了,现在公众号在更新装锁副业、文玩之类的。
那个案例推文里说的引流带货带了张截图,是一个小程序(还是啥记不清了)的团购形式,以前开源阅读确实做过团长推过一些品的,大致是对的上的
另外有一位“喵公子”长期活跃,开源阅读停更的那段时间他在继续简单的维护,后fork了一版更新功能,因为没有收益(甚至倒贴),目前没有事仍在更新,喵公子的博客只挂了蓝奏云的下载链接:
另有一位“洛莉橙”fork了一版更新:
因为软件没封、盗版站没封,那些制作书源的也没有盈利没得抓,所以开源阅读依旧是能正常使用的
只能说源作者是有点惨的,我想大概是做的太大同时惹到起点被起点追着打才落得这个结果,毕竟支持书源的不只他一个,我印象里有一款做漫画的软件也是同样的枪弹分离模式,但是它app里广告是塞满的都没事。
4 个赞
t35t
31
作者还在更新微信号呢,最近一直在装锁,是不是抓的别的APP作者?我印象好像有些是开源阅读的李鬼软件
作者23年8月停更,今年2月复更,作者自述因为生病以及因为一些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更新,可能已经进去出来了(公众号头像也换掉了),案例里说做了电商,截图里的团购确实是开源阅读公众号在做的,以前我还买过一两回来着
2 个赞
Time
(Time)
37
去看了下前段时间恢复更新的公众号,实名的就是葛某飞。
haitao
(HaitaoSoft)
38
不是收费使用或看文的?那是故意搞他了
如果实时抓的不是原网站,而是D版网站,按理说不该这么重
这种实时现抓内容给用户看的,确实是最轻成本的——那些D版网站起码还要花钱维持一个网站
某些影视剧网站也是,内容直接用多个视频源的(它们的开销比小说文本更高n倍)
1 个赞
按这么判的话,以后这种 壳+源 的模式没有风险隔离的可能了
这次如果不是南必起诉,也不一定会这么判
过于离谱了
1 个赞
检察官分析道,“两位被告人远非中立的技术提供者。葛某某主导整套侵权模式的开发策划,吴某某则为非法获利,积极扩大侵权软件的传播以引流。对正版市场秩序造成了实质性替代和破坏,危害性巨大。”
此外,两名被告人通过设置打赏功能通道、投放广告、引流带货等方式非法获利超百万元,其“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故意明确。
最终,在铁证面前,2名被告人终于放下侥幸心理,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其中被告人葛某某主动退缴120万元,吴某某退缴20万元。2025年3月24日,闵行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葛某某、吴某某,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2026年1月20日,被告人葛某某、吴某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前述刑罚。
关键点: 其“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故意明确
不仅仅是因为这个, 而是自己下场运营公众号赚钱, 同时公众号里提供了盗版链接 ( 从新闻稿的描述来说 )
更通过运营的多个网络社群,系统性地搜集、整理、发布和推荐这些“书源”
可以说, 更本就没有做到分离;
而且, 看起来他们还是在腾讯公众号平台上, 靠腾讯旗下的阅文平台赚收益, 这怕是证据收集直接后台查一下就出来了.
想起了李跳跳和 gkd,两者都可以跳过应用开屏广告。
李跳跳内置了跳过广告规则,gkd 只是把自己定位为自动点击工具,没有内置规则。
结果是李跳跳作者收到律师函,gkd 作者还没事。
只做工具没事,但是内置了伤害商业公司利益的功能就不行。
kanz
(米村拌饭)
44
gkd传播力度可比李跳跳差远了
我记得更适合的案例是爱奇艺告某个浏览器来着,不知道后续怎样了
3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