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软件开发者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

非法获利100余万元、侵权近4000部文学作品

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葛某某、吴某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九个月,各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没收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

根据调查显示,用户下载该软件后,可以从“开×阅读”等微信公众号,或QQ群等渠道获取一种称为“书源”的特殊文件。一旦将“书源”导入该软件,用户无需跳转至其他网站或应用,即可直接在软件内免费阅读海量网络小说的完整内容。而这些作品中,有近4000部与张先生所在公司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内容相似度超过90%。

这一段的解释有意思:

办案检察官介绍道。深度链接作为一种广泛应用的网络技术,其特点在于用户点击链接后,无需脱离当前访问的网站或应用界面,即可直接在当前环境下打开、播放或阅读被链接网站的资源,从而提供无缝的用户体验。

葛某某开发的“×读”软件及其“书源”机制,正是深度链接技术的深度应用。“书源”文件本质上是一个个预设了抓取规则的深度链接指令包。当用户导入某个“书源”后,软件便能按照指令链接至第三方网站,抓取特定小说的目录和正文内容,并“镶嵌”回“×读”软件的阅读界面之中。在用户感知体验上,自己始终是在一个干净、统一的“阅读”软件内享受完整的阅读服务,全然不知内容实则来自网络深处散布的各处盗版站点。

葛某某与吴某某将这项技术进行了产业化、规模化运用。他们不仅提供链接工具(软件和规则),更通过运营的多个网络社群,系统性地搜集、整理、发布和推荐这些“书源”,将无数分散的、隐蔽的盗版资源链接高效地聚合、分类、呈现给终端用户。这使得侵权作品的获取变得前所未有的便捷和集中,极大地降低了用户的侵权成本,却放大了盗版传播的效率和范围。办案检察官表示,“葛某某的行为客观上架空了权利人对其作品传播渠道与使用方式的有效控制,是网络侵权技术升级的典型表现。”

面对这种“不存内容,只做链接”的新型案件,如何准确定性成为司法办案的关键。办案检察官对海量电子数据开展细致核查,通过听取被害单位技术专家意见,了解权利人采取的技术措施情况,并咨询相关领域专家,采用“用户感知标准”,认定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开发软件、提供书源解析规则的方式,实现APP与盗版小说网站的链接,对盗版资源进行聚拢、规模传播,精准研判破解定性难题。

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noePG3iG9gOWUXgAPK9P_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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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经卖得百万了?!
还没听说过它

它抓的只是一个公司的网文?张先生的公司?

你看,现在维护营商环境,只要想告都能告了吧

不过更好奇盗版站点没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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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看了吧,小说反正也不是必须的,看个十几章就10块钱了,把这10块钱干啥不好呢……

反正本学生是真付不起这种“高消费”的租赁式娱乐方式了,购买的书籍和章节说屏蔽就屏蔽,说整改就整本下架,那我花的钱谁赔啊

合计下追完一本小说得奔200+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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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已被作者删除)

开源 阅读?这个软件我还一直用来着

都设计为这种枪弹分离形式还会被判定为侵权,那么UC、夸克这种有书城的不应该更严重吗,大公司只欺负小人物:face_exh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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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为资本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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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既往进局子的案例并无两样,关键点在:
1 从中获利了
2 分享盗版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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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tHub 上 4.5 万的收藏,如果你没听说过它那就说明你不是相关受众(不看网文/漫画,或不是技术爱好者)。

另外,这个 app 我自己一直在用,本身无任何收费项目和方案,纯开源+免费,不要因为看到“非法获利”就觉得是那种付费圈钱软件。


我看了下相关的案件报道,获利来源主要是用户主动打赏、微信公众号文章广告、引流带货(带货这个我不清楚在哪,我自己没见到过),后两种被动收益一般其实不好界定是侵权带来的收益还是自营收益,但是开发者的公众号名字是项目名字,这下就直接将公众号收益和侵权绑定了…

看起来检察院是在将软件的内容侵权引导到公众号的推流变现,但是说实话那个公众号在 app 里面还要在犄角旮旯的地方才能找到,正常用户压根不会因为用这个 app 就去关注这个公众号,因为公众号本身对于使用 app 没有什么实际帮助。

检察院给的解释是书源需要在公众号/社群获取,但是实际上大部分书源都是很多爱好者自发制作的,他们更多的是整理、筛选和转发精品书源。我自己没从他们的公众号/社群获取过书源,大部分时候是在酷安和其他书源仓库找的书源,偶尔没有对应网站的情况是直接自己写书源规则。

说到底还是起点本身是纳税大户(在上海的头部网文公司应该就这家了),肯定是怎么重判怎么来了。


还有个很搞笑的地方,其实甚至连起点平台等正版付费平台都有人做了书源,需要登录相关平台的账号并在平台购买相关章节后才能在这个 app 里阅读,这种情况其实更多是用户单纯希望阅读体验纯净一点,而非单纯地想看盗版。


本案关联的 app 项目链接: gedoor/legado: Legado 3.0 Book Reader with powerful controls & full functions​:heart:阅读3.0, 阅读是一款可以自定义来源阅读网络内容的工具,为广大网络文学爱好者提供一种方便、快捷舒适的试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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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因为这一点才出事的吧

看起来是的(或者说是引流到公众号后在公众号做变现),我在上一楼有分析到。

曾经用过,但我感觉不更应该感谢他们?通过书源能抓盗版站去啊,或者打击了盗版站书源也就失效了

如果以这个案子为例的话,那么做视频资源聚合类的App,音乐类聚合播放的App,不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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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已被作者删除)

网络小说太贵了,大部分还一上架就水文,一章看了跟没看没啥区别,追下来一部小说少说都得上百元了,比出版出贵不止十倍。
关键的关键,你付费了,并不代表你‘拥有’了,只是‘租用’,什么时候小说下架或部分章节下架,你也看不了了,妥妥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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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阅读和现在的洛雪挺像的,都是官方不提供源,用户自己维护源,洛雪是怎么规避风险的,不过感觉也挺坑的,不去告盗版站,告一个聚合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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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不是盗版过来的文本,仅仅是获取规则就要追究,我感觉有点扩大化了。下一步估计就瞄准提供视频下载工具的开发者了?毕竟B站之类的平台可以在充电状态下用第三方工具下载视频文件的。

而且这些规则是第三方开发者提供的,这就更扩大化了。

看谁来获取。

如果是第三方,那么责任在第三方。

如果是软件本身就有这个导向,并且做的太丝滑了,获利了,那找的就是你啊

我用这个软件看下载好的本地txt的。

手机上开启web服务,然后就能拿大平板从浏览器看书了。

可惜了,是个好软件